主体结构鉴定的定义:根据委托方的要求,工程结构在改变用途、改变结构布局、遭受较大损害(火灾、化学腐蚀等),或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,为了明确工程结构安全性、可靠性所采取的鉴定工作。常见的民用建筑鉴定类型有可靠性鉴定、抗震鉴定、加层鉴定、危房鉴定等。
检测方法:
1、在下列情况下,应进行可靠性鉴定:
1)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检查;
2)重要建筑物的定期检查;
3)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的鉴定;
4)建筑物超过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的鉴定;
5)为制订建筑群维修改造规划而进行的普查。
2、在下列情况下,可仅进行安全性鉴定:
1)危房鉴定及各种应急鉴定;
2)房屋改造前的安全检查;
3)临时性房屋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检查;
4)使用性鉴定中发现的安全问题。
3、在下列情况下,可仅进行正常使用性鉴定
1)建筑物日常维护的检查;
2)建筑物使用功能的鉴定;
3)建筑物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专门鉴定。